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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03-14 12:19:24]   来源:http://www.duoxue8.com  精品范文   阅读: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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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全局上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与要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认真履行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的基本职责;坚持依法行政、文明行政,进一步提高了服务和管理水平,较好发挥了民政部门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了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海沧“三新”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以城乡低保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得到完善

认真落实为民解困各项工作,解决好困难群众的温饱问题,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充分体现区委、区政府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怀。

㈠最大限度的落实城乡低保制度,实现应保尽保。根据《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意见》(厦民[*]39号)的精神。1月1日起对全区城乡居民的低保标准进行调整,今年累计为全区城乡989户2820人的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补助金189.5万元,其中城镇低保户359户1042人,发放低保金81万元;农村低保户630户1778人,发放低保金108.5万元,做到动态下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并实行社会化发放,保证低保户准时足额领到低保金。

㈡很好落实“五保”供养政策。目前,我区五保对象84人,其中五保老人67人(海沧镇42人,东孚镇25人);孤儿17人(海沧镇10人,东孚镇7人)。五保对象在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未成年人保教)五个方面都得到充分保障。

㈢积极发展社会捐助事业和慈善公益事业。为闽北灾区组织捐赠活动,全区有 52个单位,30余位个人捐款,共收到捐款12万余元,为闽北灾区人民救灾工作尽了微薄之力。全年共发放慈善救济款7.18万元,临时救济527户1500人,累计发放救灾救济款19万元。

㈣完成城乡低保户医疗救助调研工作。我局会同区卫生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等部门,根据厦门市医疗制度改革要求,结合海沧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调研,起草完成《厦门市海沧区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实施细则》(送审稿)提交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

㈤建立健全救灾机制,重视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问题。今年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社会救济对象1600户次,发放慰问金33.74万元。购置发放春荒救济粮68900斤。台风灾害期间,共拨付10.15万元补助金,用于受灾群众转移和危房修建。

二、大力推进社区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㈠加强社区建设,创新社区管理体制。⒈今年来,为推进海沧新区建设,积极推进“村改居”工作,多次深入基层,对“村改居”工作进行调研。结合海沧实际,选定较为成熟的霞阳、祥露、鳌冠、钟山、温厝村五个村作为第一批“村改居”单位,并完成呈报审批工作。加大改善 “村改居”单位办公条件,投入5万元为“村改居”单位购置办公设备。⒉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社区工作者素质。组织了全区社区工作者培训,使我区现有社区工作者均取得资格证书,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工作技能,使之更加符合新市区社区工作的需要。⒊随着海沧新区建设的不断扩大,着手规划全区社区布局。根据海沧新市区的规划和生活区居住人口不断扩大的实际,我局经过深入调研制定全区社区布局,适时提出增设若干社区居委会方案。同时,加强社区用房和办公设备建设,积极争取改善社区办公用房。⒋深入开展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推进新型社区的建设,上半年海发社区居委会被评为全市社区示范单位。

㈡稳步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针对“三新”建设的需要,认真组织开展村两委干部培训,逐步引导村干部向社区工作者过度。继续关心村干部生产生活,协助起草了由区财政统筹承担的《农村干部误工补贴暂行办法》并实施,由此每年为全区农民减轻负担350多万元,大大提高了村干部工作热情;启动撤镇设街相关工作,完成了方案的制定,经反复讨论,获得区委、区政府的批准;至11月止,海沧区撤镇设街前期工作已全部完成,相关材料已报送市委、市政府,待提交市委、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三、双拥(支前)、优抚、安置工作有新面貌

海沧是新区,*年又逢全省双拥模范县区的评比,我们克服了起步晚、时间短的困难,扎实开展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㈠扎扎实实为部队办实事、解难题。八一节期间,组织走访慰问辖区及周边地区19个驻军单位的部队官兵,慰问金共16.3万元;投入8万元为驻区部队办实事,帮助驻军建立远程教学,添置一批配套设施。为海警三支队完善军营网吧。

㈡积极开展省级双拥模范区的创建工作。在辖区内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宣传,除每年配合征兵工作和迎接老战士复退的宣传外,在辖区内设置了一批双拥工作宣传广告栏,制作双拥工作专题宣传片,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深入人心,我区于“八一”建军节前,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省级双拥模范区”的称号。

㈢认真落实优抚安置工作。做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保证了全区73名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并较好地解决了优抚对象的生活、住房、医疗等问题。

㈣深化安置工作改革。全面推行自谋职业安置政策,重视退伍兵的职业技能培训和推荐就业工作,妥善协调处理退役士兵的上访问题。今年共接收退役士兵43名,其中农村24名,城镇19名;安置1名转业士官到海沧投资总公司下属企业单位工作,对19名退役士兵实行货币化安置,及时支付自谋职业补助金47.156万元。完成21名残疾军人换证工作;发放*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86人,合计金额36.911万元;

四、社会事务服务效果明显

㈠加强民间组织管理与监督。着重加强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力度,指导民间组织建章立制;加大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力度。截至今年11月,全区共有民间组织31家,其中社团1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9个。由于服务到位、管理规范这31家民间组织在发挥着不同的社会效果。

㈡努力提高区划地名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抓好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地名命名及规划、楼门牌管理和城市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⑴完成全区的门楼牌摸底、统计、制单、定做、更换工作。将生活区、南部港区、新阳工业区的商住房、店面、学校、机关企事单位的门楼牌全部更换为民政部统一制定的标准门牌;共更换各类门(楼)牌21241块(其中楼牌5块。大门牌328块,中门牌48块,梯位、店面门牌3513块,农村小门牌12581块,商品房室牌4766块),两镇有18个村(居)委会已全部更换小门牌,共计12581块,完成更换任务的90%;受理50余家单位申请门牌工作,新做门牌3288块;召开2场由两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及两镇村(居)委会民政干部参加的门(楼)牌工作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学习地名、门(楼)牌工作的相关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培训。⑵完成海沧区设标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协助市地名办完成海沧区设标工作规划实施方案的制定,配合市民政局完成设置标准地名标志牌的招投标。多次与建设部门、公路局、规划部门以及市政公司协调,统一了街路牌设置的标准,采取以牌养牌的市场运作方式设置海沧区主、次干道的街(路)名牌。第一批在生活区设置标准街(路)牌45块,为财政节约设标经费18万元;第二批在新阳工业区设点74个,已经完成破(占)路报批工作,目前正准备施工设立;第三批在南部港区及周边地区采点38个,目前正在报建设局破(占)路审批;完成18条道路名(东孚工业区4条,新阳西区5条,南部港区9条)、4个居民住宅点(沧湖东一里、钟林里、渐美里、嵩屿南二里)的名称申报工作;做好东孚南部工业区、新阳西区规划路网调查摸底工作,完成了东孚中路等20条规划路名征询工作。(3)完成了杏林(海沧)——集美行政界线联合检查,维护界线、界桩的完好和稳定,从而全面提高我区划地名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㈢规范其他社会事务管理。坚持依法文明行政,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一是规范殡葬管理。大力宣传《殡葬管理条例》,全区火化率达到100%;协助有关单位迁移9块建设用地上的1260个坟墓,有力保障了海沧的开发建设;清明节凤山骨灰楼接待祭祀活动约2万余人次,更换骨灰安放证132本,未发生因群众祭祀活动而引发的事故;加强殡葬队伍的监督工作,未发现收受“红包”等违纪现象。二是规范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开展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杜绝婚姻登记“搭车收费”,婚姻登记员统一持证上岗,登记质量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至11月止,共办理结婚登记776对,离婚登记57人,补办婚姻证明关系27对,收养登记5件,满意率达到100%。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和自愿婚检的宣传工作。

五、抓好老龄工作的落实和老年人优待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重视发挥宣传舆论导向作用,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老龄事业日益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二是重视老龄工作和服务机构建设。目前,两镇及各村(居)大都已建立老龄委及其办事机构,全区共有30个村(居)委会建立了老年协会,1所老年大学;今年10月还举办了海沧区第二期基层老年协会会长、关工委主任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有70名基层老年协会会长、关工委主任。完成筹备“海沧区老人福利协会”的前期准备工作,在原投资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胡祖祥和原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季守成的带领下,已经走访海沧区各企业单位,共有6家企业为老人福利协会进行捐赠。三是落实各项优待政策和优惠措施,举办丰富多彩的活动。春节期间,我区、镇、村共慰问百岁及以上老人、特困老人、五保老年人和孤寡老年人2024人次,慰问金额21.832万元;春节期间东孚镇凤山村、东瑶村举办了老年协会迎新春座谈会,海沧镇祥露村、囷瑶村、贞庵村、青礁村和霞阳村也举办了象棋、乒乓球、排球、歌咏比赛及灯谜等迎春活动;积极开展区老年人节目的汇演活动,选送优秀老年人节目参加市社区中老年文艺汇演,并获得了“组织奖”;老年节期间,我区慰问60岁以上困难老人100人、慰问60岁以上的孤寡老人和五保户192人、慰问90岁以上的老人147人和慰问100岁以上的老人2人,共计发放慰问金85300元;各镇(村)老年协会也为各种对象的老年人发放慰问金,其中海沧镇发放慰问金447620元,东孚镇发放慰问金131495元,合计579115元,并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汇演和友谊赛及座谈会。四是举办“厦门市基层老龄工作经验交流会”,副市长市老龄委常务副主任詹沧洲、市政府秘书长市老龄委副主任卓锦绵、市老龄办主任张培军等出席了会议,来自市、区近300名老龄委(办)成员、老年协会会长及老龄工作者和有关单位及部门的领导参加了本次的会议。会前,与会人员参观了《又见夕阳红——海沧区老龄工作集萃》图片展,观看了《海沧区老龄工作新闻部分报道》的专题录像,会上,区委常委、区老龄委常务副主任施水成、海沧镇温厝村程乌做了经验介绍,全体与会人员还参观了第二批省级敬老模范村(居)东孚镇鼎美村老年协会现场。副市长市老龄委常务副主任詹沧洲对我区的老龄工作及鼎美村老年协会给予充分肯定,写下了“祝鼎美村老龄工作再上新台阶”的祝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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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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